部门简介

招生就业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录取、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职能部门。作为学校的窗口单位,招生就业处坚持“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服务理念,把“服务、质量、效率、创新、和谐”作为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招生就业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学校招生就业指导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和专业介绍并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3、负责组织完成省外艺术类校考和省内高职单招考试。

4、负责编制申报年度招生计划及省内外招生计划的调整、报批,完成招生任务,推动学科、专业建设。

5、负责组织招生录取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做好新生录取工作。

6、协助新生报到注册,帮助各学院做好新生的咨询答疑工作。

7、负责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8、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抓好职业生涯规划、创业创新能力培养、就业政策与应试技巧培训等课程的开设。

9、负责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组织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搭建毕业生就业平台。

10、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常规工作,开展毕业生推荐、派遣及就业合同签章等工作。

11、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接收、寄发和保存工作。

12、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并撰写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报告。

13、负责编制和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14、负责管理、维护学校招生就业网,做好内容的充实与更新工作。

15、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