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广播影视制作中心引进内地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04    浏览次数:

西藏广播影视制作中心引进内地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告

一、引进对象


  2013--2017年国家计划内统招的非西藏户籍、非西藏院校、非西藏生源大学(大专)毕业生。


二、引进专业及数量


  1、影视摄影、摄像等相关专业。引进2人,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广播电视后期节目包装、调色、剪辑制作等相关专业。引进2人,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引进待遇


  引进人员正式录用后,为国家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干部,享受在藏干部同等待遇:


  1、实行浮动工资。累计工作满五年的工作人员,可享受五年浮动一档工资;


  2、实行固定工资。累计工作每满八年、二十年可分别固定一档工资;


  3、对进藏的高校毕业生,进藏后不实行见习期工资,直接享受定级工资待遇;


  4、实行西藏特殊津补贴(以拉萨为例引进本科毕业生每月为2605元)。在本人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同时享受按类区确定津贴补贴及取暖补贴;


  5、区外进藏人员每工作一年可带薪回内地休假,假期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地厅级干部60天(不含路途10天);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县(处)级干部50天(不含路途10天);助理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级以下干部40天(不含路途10天)并执行籍贯地包干路费;


  6、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藏干部凡在藏享受了8年学历固定、20年固定工资的人员,调回内地后固定工资继续保留等。


四、报名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长期在西藏工作。


  3、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


  5、2013--2017年国家计划内统招的非西藏户籍、非西藏院校、非西藏生源大学及大专毕业生。


  6、本科(专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引进人员录用后,须在西藏工作8年以上,具体内容以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的三方协议为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12月5日。


  2、报名方式: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开展。


  (1)网上报名。毕业生自行上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逐项填写后于2017年12月5日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网上报名电子邮箱:154964530@qq.com、1985427302@qq.com;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3908911571 0891-6189109


  (2)现场确认。毕业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电话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所需材料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及本人页),学籍档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从www.chsi.com.cn下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www.chsi.com.cn下载)。播音主持专业毕业生需同时提供由本人独立完成的音视频材料,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


  (二)面试及专业测试。


  现场确认期间,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和专业测试。


  (三)资格复审。


  2017年12月10日前,收到反馈意见的拟引进人员将本人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政审材料、体检报告提供给用人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确定引进人员。


  2017年12月20日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拟引进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提交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研究决定。


  (五)录用。


  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将拟引进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签订三方协议。正式录用时间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时间为准。


  (六)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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