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宣传队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16-06-12    浏览次数:

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宣传队招聘简章

       为加强社会面消防宣传工作,丰富官兵警营文化生活,根据工作需要,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宣传队拟招聘多名具备文艺特长的消防文员(非现役编制,下同),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队伍介绍

青岛公安消防宣传队是一支由现役官兵和政府专职文员组成的宣传队伍。承担着部队警营文化建设“排头兵”,社会面消防宣传“使者”的重任。队伍始终坚持着“兵说兵、兵演兵、兵唱兵”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小型多样、一专多能”的建队形式,始终坚持艺术与消防部队文化相结合的理念,所原创的文艺节目深受驻地官兵和地方群众的喜爱,社会影响力较大。

二、招聘对象

具有文艺特长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及地方艺术团体的优秀演艺人员。

1、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2、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原则上23周岁以下,若才艺极为突出,综合能力强的应聘者可适当放宽限制。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相关工作岗位的个人素质和身体条件。

三、招考专业、人数及相关要求

1、舞蹈专业(舞蹈编导、舞蹈表演)2人(男女各1人)。要求:男175cm以上,女166cm以上。形象好气质佳,基本功扎实,具备独立创作和编排作品的能力。

2、声乐专业1人。民声男1人,流行演唱男1人。要求:形象好气质佳,基本功扎实,综合能力突出,具备一定歌曲创作能力、合唱或重唱经验者优先。流行演唱须具备吉他伴奏或演奏能力,有电声乐队编排经历者优先。

3、语言类专业(戏剧表演、曲艺等)男1人。要求:形象好气质佳,表现力强,基本功扎实,表现力强,具备独立创作和编排作品的能力。

4、录音、音频制作、视频制作、灯光等后期1人。要求:男士优先。录音能够熟练掌握录音设备及

录音、音频制作能够熟练使用音频编辑软件及其硬件设备、简谱及五线谱打谱软件,视频制作能熟练使用photoshop、AE等图像及视频剪辑软件,灯光要求可以进行现场舞台灯光调控。有参与组织大型演出活动经验者优先。

(才艺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专业限制,适当放宽招收条件。一专多能者优先录取)

四、录用及管理

1、报名后,经考试、政审、体检的程序招录,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签定正式合同。

2、消防文员合同时间为5年,合同到期后,根据本人意愿和部队需要可续签。

3、消防文员实习期每月2500元工资;正式录用后每月基本工资2500、绩效津贴500,所有加起来可达4500元/月;部队为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五险);结合演出情况适当发放补助,包食宿,发放相应军装。

4、消防文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遵守部队有关规定,落实部队住宿制度,节假日正常休息,特殊情况需加班,服从安排。

四、报名方式

提供学生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同时,提供生活照1张,艺术照1张及演出视频多份,打包发送至邮箱:

电子邮箱:renqingbin119@163.com  

summer_von@163.com

联系电话:任队长    18266239223  

          冯指导员  18561881616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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