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发布日期:2016-05-27    浏览次数:

详细描述


复查程序及规定: 省外艺术类专业成绩在我校网站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对成绩进行复查: 


1.复查程序及规定 
(1)考生申请复查成绩时,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所查考试科目及联系电话,并附《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考生本人发送传真(028-87512806)至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结果,经招生办公室和学校纪检部门审核后,通知考生本人。 
(2)经核查确有问题的,由经办人写出复查报告,学校招生办公室确认后予以更正,并通知考生本人。(此项工作限三天内完成) 


2.复查范围 考生只限在接到分数通知后,复核成绩是否存在漏评、漏阅、登分错,不重新评卷。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考生不得查阅答卷。按照规定,复核结果只提供所复核学科的总分。 


3.复查时间 4月28日前可以接受复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以上内容所有解释权归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就业处。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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