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户籍入户和档案挂靠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全程人事代理 有什么规定程序

发布日期:2014-11-04    浏览次数:

    根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只有在成都市六城区(锦江区、成华区、金牛区、武侯区、青羊区、高新区)落实了就业单位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研究生(研究生可先入户再就业)可向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包括户籍入户和档案挂靠在内的全程人事代理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全程人事代理服务的应届毕业生(本专科生凭用人单位签章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四川

省人才交流中心接受资格审核,并提请在《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意见栏签章或

取《在蓉企事业、非国有单位接收XXX年高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

2.将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和用人单位签章的《在蓉企事业、非国有单位接收XXX年高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待就业研究生无需

人单位签章)或《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送交学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形成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依据;

3.学校毕业生派遣后,毕业生本人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在蓉企事业、非国有单位接收XXX年高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用人单位《营业执(副

本)》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近照到四川省人才交

流中心办理集体户口的入户和档案挂靠等人事代理手序;

4.投亲(指父母户口在成都或本人在成都购有住房 )入户的毕业生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报

到证》)、《户口迁移证》、《中华人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办完全程人事代理手后,

持入户的有关资料到成都相应区(市、县)公安分局办理户籍入户手续。

办公地址:成都市小南街99号省

联系电话:028-86116438 86145976

网 址:http://www.scrc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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