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信息统计表

发布日期:2016-07-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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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换算原则:

①表演、舞蹈表演(本科)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注:

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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