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7-15 浏览次数:
各专业录取原则:
①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注:
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③舞蹈表演:专业分、文化分都上河北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后,按照河北省舞蹈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