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录取信息统计表(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本科批次)

发布日期:2015-07-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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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换算原则:

①表演、舞蹈表演(本科)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注:

①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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